当下,美容消费日趋普遍,成为广大消费者追求美好形象的重要方式。然而,美容机构服务水平、产品质量良莠不齐,且经营者夸大产品功效、虚假宣传的行为屡禁不止,已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。近日,南溪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美容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针对经营者虚假宣传祛斑产品,诱导消费后强行索要尾款的行为,依法判决驳回经营者的诉讼请求,以司法力量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的“颜值消费”安全。
该案中,美容店经营者李某(化名)为推销祛斑产品,使用“基因祛斑”“1次掉斑5%”“十天打造婴儿肌”等绝对化、夸大产品功效的用语进行宣传,诱使消费者曾某(化名)参与“买一送一”促销活动(两套产品总价3980元,曾某先行支付2080元领取一套产品),购买其所推荐产品。曾某使用该产品后,不仅未实现祛斑效果,反而出现皮肤不适等问题,遂明确表示不敢继续使用剩余产品,但李某仍执意要求曾某支付另一套产品尾款,双方因此产生纠纷,李某遂诉至法院。
法院审理认为,经营者向消费者作虚假、引人误解的宣传,行为本身已违反法律规定。且曾某使用产品后已经出现皮肤问题,客观上不宜继续使用该产品,李某在曾某明确拒绝交易的情况下仍强行索要尾款,于法无据。据此,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。李某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美容行业乱象多,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美容服务、购买化妆品时,务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理性甄别夸大功效、绝对化承诺等不实宣传,摒弃盲目消费、冲动消费。如遭遇产品质量问题、诱导消费或强制消费等侵权行为时,要注意保留证据,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同时,也在此呼吁美容行业经营者应坚守诚信原则和法律底线,严把产品质量关,规范宣传行为,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共同推动美容行业健康、规范、有序发展。
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,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,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。





